受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含子公司)2019-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招标编号:GXTC-C-1929441/HHTZZB20191104)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准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欢迎有意愿、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到下述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一、 项目名称: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含子公司)2019-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
二、 招标范围: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施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弥勒湖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三、 项目预算:7.8万元/年,其中: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5.8万元/年;弥勒湖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万元/年。
四、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与中标单位合同一年一签,每一年度合同期满前,对中标人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下一年度合同签订资格。)
五、 服务地点:弥勒市冉翁西路127号(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
六、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 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标准)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税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持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具有符合法定要求人数的注册税务师。(若投标主体为分支机构的,投标时需有总所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
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从事3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若投标主体为分支机构的,该分支机构业绩不包含其总所及总所其他分支机构的业绩)
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4、拟派往本项目的执业团队需在3人以上(含3人),其中注册税务师不少于1人。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 网站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已被移出的除外)。
6、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中标项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报名时);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9年11月4日起至2019年11 月8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若邮购,国内须加付50元人民币,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并在正文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自我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及汇款后2个工作日内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寄出。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