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信用卡催收外包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采购人)委托,对山西省分行信用卡催收外包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资金为企业自筹,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山西省分行信用卡催收外包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AZB-QT-FW-20190916
3、项目地点:山西省内省行及地市分行;
4、招标内容:一标段:专业催收外包服务商;二标段:律师事务所;
5、服务期限:2年;
6、入围家数:一标段最多6家,二标段最多4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山西有分支机构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且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且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含)以上的,且具有两年以上的催收实务操作经验。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经营范围需至少包括下列中的一项:个人贷后管理及保全、信贷违约通知、银行卡通知提醒服务、信息咨询、信用风险管理、商帐风险管理等。
4、催收外包服务商在山西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5、具有熟悉个人贷款及信用卡业务知识的常年法律顾问1名和不少于8名及以上的专职业务人员,须提供法律顾问聘书和律师执业证,须提供专职业务人员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6个月以上)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从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6、须在本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提供一份2017年7月1日至今在国有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或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等)提供类似服务项目(信用卡催收、个人贷款催收)的成功案例。
7、催收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从事催收业务近二年内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须提供相关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内部管理规范。
2、擅长信用卡不良透支清收,业务能力和专长在同业里优势明显。须在本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提供一份2017年7月1日至今在国有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或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等)提供类似服务项目(信用卡催收、个人贷款催收)的成功案例。
3、律师事务所的注册地应在山西省,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律师事务所成立3年及以上,律师人数不少于10(含)人,需提供律师从业执照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在报名时须指定与我行进行业务合作的律师,且要求律师为律所负责人或律所合伙人之一。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采购文件须知
1、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2日,(08:3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携带资料:
一标段: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常年法律顾问和专职业务人员相关证件;投标人案例(含合同首页、内容页、双方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二标段: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案例(含合同首页、内容页、双方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律师从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无其他特殊要求需提供上述各种证件、证明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整每标段,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