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晋江100MWh级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储能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晋江100MWh级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2.2 建设地点:晋江市安海镇。
2.3 建设规模:100MWh。
2.4 招标范围:
100MWh磷酸铁锂储能蓄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BMS)、30MW储能变流器(PCS)、一套能量管理系统(EMS)设备的设计、外购件采购、生产制造、供货、运输、测试、调试及对招标人的运行人员进行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储能系统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2.5 交货时间、地点:设备暂定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运至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具体交货时间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动力电池生产商或储能系统集成商,营业执照范围包含动力电池或储能系统。
(2)本项目要求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单体容量规格要求大于220Ah,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方案所采用锂电池的检测检验报告。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重大违约行为。
3.4信誉要求:
(1)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2)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4)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由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5)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备注:信誉要求(1)~(4)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5)~(6)需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5其它: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不含法定节假日)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元,其他资料14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